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日前印發的《建設産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明确,進入産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,将被給予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組合式激勵,并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政策。
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建設産教融合型企業的政策設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就是要有效引導和充分激發企業的内生動力,形成“先行者先受益”的政策激勵效應,把數以萬計的産教融合型企業打造成為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市場主體。
《建設産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(試行)》内容詳見:http://shs.ndrc.gov.cn/gzdt/201904/t20190403_932601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