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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協議書

發布日期:2016-10-14    浏覽次數:

捐贈協議書

甲方(捐贈方)

乙方(受贈方)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

為促進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育事業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》及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财産,并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:

第一條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财産

1、現金: (人民币 )(大寫)

2、動産:(名稱、數量、質量、價值)

3、不動産:(該不動産所處的詳細位置、狀況及所有權證明)

第二條贈與财産用途:

□具體指定用于

□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根據章程選定捐助項目

第三條 捐贈财産的交付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

1、交付時間:

2、交付地點:

3、交付方式:

第四條乙方接受捐贈法定銀行賬戶信息如下,任何捐款彙入其他賬戶無效。

賬戶名稱:

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

開戶銀行:

中國農業銀行無錫藕塘支行

銀行賬号:

10-652301040009055

第五條 甲方在約定期限内将捐贈财産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,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手續。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财産後,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務接收憑證,并登記造冊。

第六條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财産,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财産的用途。如因特殊原因導緻甲方捐贈财産無法适用于指定捐助用途的,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後另行确定捐助用途,并簽訂有關變更使用協議。

第七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财産的使用、管理情況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。乙方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财産,主動接受甲方監管,并定期向甲方報告捐贈财産使用情況。對于甲方的查詢,乙方應當如實答複。

第八條乙方感謝甲方的慷慨捐贈,并樂于與甲方建立合作夥伴關系。其他約定事項:

第九條本協議經甲、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,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。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争議,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,或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,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
本協議一式二份,甲、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簽名/蓋章): 乙方(蓋章):

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

地址: 地址:無錫市錢藕路一号

捐贈人: 法定代表人:

簽約代表: 簽約代表:

電話: 電話:0510-85871550

簽約時間: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: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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